项目信息:
一、救助时间、条件及标准
1、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年住院治疗费用4万元以上的,具有本区户籍。
2、根据不同病种每年度(含跨年度)分别救助1000、2000、5000元。
二、救助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须向所在乡镇慈善分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淮安区城乡贫困居民大病慈善救助审批表》,填写时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住院诊断证明、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存折、住院医药费发票、区医保处或者新农合结算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慈善救助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应经所在村居慈善工作站和乡镇慈善分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向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
3、区慈善总会每月下旬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在区慈善网公布一周后没有疑义的发放慈善救助金。
三、相关要求
1、各乡镇(系统)慈善分会领导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责任到人,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2、在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慈善总会会同各乡镇(系统)慈善分会及时核查,确保所资助的对象符合救助条件。